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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宁波创新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招收流程(V1.0) (与北航联合培养)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16

一、前置流程

(一)申请者本人应与研究院科研中心/项目团队联系,提供专家推荐信(本学科范围内2位及以上专家)、个人简历、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材料。申请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需同时联系好博士后流动站的科研团队和导师。

(二)研究院各中心组织对申请者进行面试,从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选拔,并依据考核结果填写《北航宁波研究院接收博士后申请表》、《北航宁波研究院申请博士后面试考核审批表》。考核合格后,需提交入站申请的议案至研究院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需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入站通知书》。

二、申请者应提供如下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一)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网上办公系统中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并下载以下表格: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1份(各科研平台/项目团队招收);

2.博士后进站审核表1份;

(1)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生就业派遣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并加盖公章;

(2)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转业(复员)军人勾上“同意脱产做博士后”,由所在单位有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申请人所属单位无人事管理权限,还须由其档案所在人才服务机构出具意见或另附证明;

(3)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辞职人员)根据档案存档情况签字并加盖公章;

(4)辞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1份;

4.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1份;

5.专家推荐信2份;

6.将上述表格上传提交到北航宁波研究院。

(二)其他材料

1.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答辩决议复印件,答辩决议需盖所在单位研究生院学位办公章,国外博士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政审材料:《全面鉴定意见表》(由原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盖章);

3.身份证复印件,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复印件;

4.《博士后在站期间目标责任书》(岗位目标至少满足所在平台/项目团队博士后出站审核为合格标准的基本要求,作为出站考核依据);

5.《体检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效期一个月内】;

6.《入站通知书》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进站流程

(一)持上述所需纸质材料到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拟录用博士同北航流动站、研究院工作站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三)博士后本人携上述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前往北航人事处审核和盖章;北航人事处审核盖章后,持审核材料到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办理进站手续(博士后站点选择“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通过后提交流动站所属省级博管办预审,预审通过后,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完成进站手续;

(四)持流动站所属省级博管办进站批件和进站审核的相关材料返回宁波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并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书》;

(五)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宁波研究院党支部办理组织关系;

(六)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进站批件(复印件)回原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四、其他

以上招收和进站流程为试行方案,实际办理过程中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未尽事宜,由北航、研究院和博士后本人三方共同协商完成。

与其他高校流动站合作的博士后,相关招收进站流程由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本人三方共同协商完成。

附件:招收及进站流程及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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